专业人员
刘嘉扬 (Lawrence Lau) 为通商香港/周俊轩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的资深律师。
刘律师是一位诉讼和仲裁专家,其业务专注于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建筑基础设施和工程公司等领域。刘律师经常受世界各地、中国内地及香港的知名客户委托。
刘律师擅长处理各种争议,包括管辖权异议、资产冻结令、资产追踪、股东争议、合资企业争议、公共调查、重组和破产、纪律聆讯、建造、雇佣、歧视及海事等。
在加入通商香港之前,刘律师曾于两所知名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争议解决部门工作,分别为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 & Wood Mallesons)和铭德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MinterEllison LLP)。
刘律师于2024 年被 LexisNexis© 评为“40 岁以下 40 位律师”之一,并获得客户的高度评价:“刘律师具有出色的沟通技巧。他可以用简单的语言解释诉讼中的每一步。他的文书切中要害,简洁准确。”“在我们公司诉讼的每个阶段,他都努力提供深思熟虑的法律解决方案。他能处理来自客户的压力,即使在紧迫的时间内也能保持工作质量。”
- 执业经验
- 教育背景
- 执业资格
- 语言
银行、商业及债务追讨
- 代表一家在香港注册的顶级台湾银行,向国内最大的银行展开诉讼,就违反信用证下责任,追讨超过6,000万人民币的款项。因对信用证的不合规行为,这涉及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复杂管辖权挑战。
- 代表一家卢森堡银行,在一项香港清盘程序中作为反对方的债权人,要求偿还数百万美元债务。
- 代表一家总部位于国内的跨国发电和电气设备制造公司,在两个月内从一家中国投资公司成功追回超过一千万美元的投资资金。
- 代表国内和台湾的高净值人士,对投资公司提出数百万美元的虚假陈述索赔。
仲裁及裁决认可
- 香港高等法院认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
- 代表中国私募股权公司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就两家被投资方多次违反《价值调整机制协议》进行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电信公司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就5G网络基站使用的软件的服务提供商多次违反服务协议进行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制药公司就其韩国上市合资伙伴多次违反合资协议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大陆食品添加剂制造商,对其英国上市的合资伙伴多次违反合资协议提出仲裁。
建筑、基建及工程
- 一家中国内地承包商在香港仲裁中提出索赔,金额超过人民币6亿元,涉及多个针对柬埔寨建筑项目雇主的索赔,包括工期延误、变更及工程干扰等。
- 代表一家中国承包商,就一项沙特阿拉伯住宅建筑和装修项目进行新加坡仲裁,案件涉及的争议包括履约保证金的执行,分包商引起的多项延迟、合同变更和施工计划干扰。
- 代表一家香港承包商,就一项高价值住宅建筑项目进行香港仲裁,案件涉及的争议包括打桩分包商引起的多项延迟、合同变更和施工计划干扰。
- 代表一家香港分包商,就一项高价值住宅建筑项目,在高等法院向其分包商展开诉讼,案件涉及的争议包括分包商引起的多项延迟、合同变更、施工计划干扰和时限无效。
- 代表一名香港承包商,就一项基建项目,在高等法院根据与其分包商签订的和解协议,申请初步裁定。
- 代表一家香港承包商,就一项澳门酒店超低压安装项目进行香港仲裁,案件涉及其分包商于项目中安装量额的重新计量。
雇佣及歧视
- 代表一家顶级跨国建筑公司,就一名前员工提出的种族歧视解雇指控进行辩护,该案件获得有利的先例判决。
- 代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高管,处理涉及前雇主提起与非竞争义务相关的指控进行辩护,并避免了禁令申请。
- 代表一家领先的跨国创新公司的高管,就一项内部调查中以应对潜在的即时解雇行动提供法律意见。
禁制令和其他临时济助
- 代表一家总部位于台湾的领先航运公司,就涉及数百万美元的债务向一家国有企业的香港全资子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并於伦敦申请全球资产冻结令,以协助于伦敦索赔一项涉及数百万美元的仲裁。
- 代表一家服装制造商的董事及股东,协助其于高等法院展开衍生诉讼,向五名被告追讨其转移的数百万美元应收账款,提出其违反一系列信托义务,包括作出不诚实的援助和明知接收信托资产等问题,及申请临时禁制令。
- 代表多家中国、香港及國際企业,于高等法院展开诉讼,追讨其根据投资协议投放的资金,并申请资产冻结令及银行披露令。
调查、纪律聆讯及刑事
- 代表一家总部位于中国的香港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被挪用数十亿元人民币资金和关连交易作出合规调查,成功为公司股票于长期停牌后复牌。
- 代表多家总部位于中国的香港上市公司高管,处理其涉嫌进行内幕交易的证监会调查。
- 代表一名跨国基础建设咨询公司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处理其面对的屋宇署纪律聆讯,案件涉及一座行人天桥结构缺陷。
- 代表一家建筑监管机构,多次就违法的众多承包商提出刑事诉讼。
公共调查
- 于沙中线调查委员会聆讯中,代表政府计量和验证顾。
重组和破产
- 代表一家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处理其破产和重组事宜。
2013年于香港城市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
2014年于香港城市大学完成法学专业证书课程
2014年于香港城市大学完成法学专业证书课程
香港
英文、普通话和广东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