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
王律师专注于处理香港公司及证券相关项目,包括首次公开募股、要约收购、股权集资、合并收购、监管合规事宜以及一般公司证券相关项目。
王律师于代表中、港客户、跨国企业以及领先的投资银行和金融机构处理股权资本市场交易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与香港首次公开募股相关的法律服务。
过去15年当中,王律师参与了大量的香港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尤其在处理《香港上市规则》第18C章项下的特专科技类企业上市方面,具备长足的实践经验。
- 为中金公司和华泰金控作为联席保荐人、整体协调人和联席全球协调人就北京五一视界数字孪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6651,18C特专科技企业、港股市场“Physical AI第一股”与“数字孪生第一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 H 股首次公开募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独家保荐人海通国际资本的香港法律顾问参与一家中国领先的行业模型及智能应用科技创新企业( 18C特专科技公司)的首次公开募股项目(项目进行当中)。
- 作为独家保荐人国泰君安的香港法律顾问参与一家重型无人直升机和多旋翼无人机的18C特专科技公司的首次公开募股项目(项目进行当中)。
- 作为独家保荐人中金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参与一家中国领先的复合调味品生产商的首次公开募股项目(“A to H”上市项目(项目进行当中)。
- 为广发融资作为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和独家全球协调人就力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2405) (一家在服务跨境电商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数字营销服务提供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募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3877 )(一家船舶租赁公司的市场领导者)于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募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独家保荐人和独家全球协调人为中金公司。
- 为伯恩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全球领先的智能设备外观结构及模块方案提供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募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联席保荐人为 J.P. Morgan Securities (Far East) Limited、HSBC Corporate Finance (Hong Kong) Limited 及中金公司。
- 为建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反向收购架构下的新上市方式收购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第一电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5)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